湖南法院网讯 2月12日晚上10时许,十一名四川籍民工收到20万元工资转账短信后,握着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手,高兴地说“感谢你关键时刻发表的法官意见和建议,让争议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缩小分歧,使得矛盾得到缓和化解。”
2017年初,武陵源某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与四川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将部分钢筋班组务工承包给劳务公司组织施工。而劳务公司又将该钢筋班组务工以工程量计价方式承包给包工头王某。王某组织十一名四川籍民工施工。8月份,王某因工程量计算方式等方面与劳务公司发生争执,提出结清工资、解散民工、终止施工。劳务公司直接要求十一名四川籍民工继续施工,同时承诺保证支付工资。春节前,十一名民工要求劳务公司按照自己实际务工时间和工价支付下欠的工资366 538元。而劳务公司提出,按照其与王某间按工程量计价的《劳务承包》,下欠的工资只有10万余元。双方协商不成,十一名民工采取堵当地政府大门等方式讨薪。
2月9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梅中才接到武陵源三处重点项目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春节前社会不稳定的反映,立即安排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提前介入,参与劳保部门主持调处的劳资纠纷。法官通过调查走访、查阅材料等,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在与纠纷相关方代理人和负责人沟通时,以及协调会上,明确提出法官意见和建议:“民工采取堵当地政府大门等方式讨薪违法,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诉,请求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进行行政处罚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劳务公司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工程量计价方式,与包工头签订合同,涉嫌违法用工”等。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施工方和劳务公司于2月12日晚上9点前,支付工资20万元资金;余下款项,民工节后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至此,该院创新诉调对接方式,提前掺入矛盾纠纷的化解。参入三项重点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通过法官发表意见或建议,促成劳资矛盾化解,仅节前几天时间帮助一百二十多名民工,讨回工资600余万元,让外地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