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3月19日,周某、薛某等六位申请执行人接到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后,喜出望外,火速赶到法院执行接待室。本以为被拖欠的血汗钱就此打了水漂,没想到竟被执行法官给追了回来。接待室里,他们久久不能平静,一直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直道执行干警是农民工的保护神并送上了锦旗。
2012年3月周某、薛某等七名民工在桃江籍詹某的带领下先后到陕西榆林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做工,两次工程完结后,包工头詹某均未进行工资结算。民工们多次向詹某索要工资未果,无奈之下于2014年3月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詹某向周某、薛某等人约定分期支付七人工资,但约定期限到期后詹某仍未如约支付。2014年9月七名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强调其家庭困难并再次口头承诺将在不久之后支付执行款项,法院强制执行到位11000元;2015、2016年因薛某等人上门催讨,被执行人分别履行了3300元、3000元。
2017年上半年,执行工作人员了解到詹某经济情况有所好转,便立即恢复本案执行,多次电话传唤詹某,但其均未到法院,上门执行也因寻人未果而收场。昨日清晨,执行局干警查到詹某正在镇里某处办事,遂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地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詹某态度傲慢,且抗拒执行,法院遂决定对詹某司法拘留15天,迫于压力,詹某终于低头服软,将拖欠的执行款项汇入了该院执行账号。
此案7名当事人平均年龄已过60岁,大多体弱多病,缺少稳定收入,尤其是其中一名五保户当事人因患癌症,无力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已经离世。执行款到位后,该五保户的执行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由当地村委领取。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屡屡发生,且难以执行到位,该院始终把治欠保支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民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成功执结了多件此类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证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