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6月23日,经历2天时间,被告人田昌勇等 14人涉恶一案在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束了庭审。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麻阳县法院审理规模最大、涉嫌罪名最多、案情较为复杂的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受疫情影响,数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通过视频直播参与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以来,以被告人田昌勇为首要分子,与被告人田小云、田发、田昌健、田昌良、田代成、田达平、田朝阳、田昌杰、田达林、田小林、田达文、邓程英十三名重要成员组成较为固定的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三次以上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以田昌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强行插手国家重点项目渝怀铁路工程;为了便于承揽工程项目,操纵基层换届选举;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组建“官村经济合作社”、“指挥中心”微信群,并立规矩,打着“官村村的工程只能由官村人做”的旗号,横行在麻阳县锦和镇官村村,欺行霸市,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告人田昌海(官村村原村主任,田昌勇操纵基层换届选举的受益者),为田昌勇恶势力集团非法采矿提供便利,致使田昌勇恶势力集团非法开采河砂11312方,非法获利226240元。
自2017年7月以来,被告人田昌勇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阻工,威胁、殴打、索要“协调费”等方式非法收费;多次冲击官村村委会会场,辱骂、恐吓村干部;强行承揽工程、提高价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昌勇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中田昌勇涉案11.25万元,其他人涉案财物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