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7月6日,雨湖区人民法院在湘潭市看守所开庭审理被告人谭某舞、黄某建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控赌博、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八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左右,被告人谭某舞与谢某邀集肖某华等人在湘乡市毛田镇租房内以“八百胡告胡子”等方式进行赌博,谭某舞、谢某从中抽头渔利,非法获利11万元左右。被告人谭某舞经谢某结识了被告人黄某建,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谭某舞、黄某建二人在湘乡市、娄底市等多处开设赌场,提供赌具、赌资、饭食、毒品等,邀集谢某志等人以“斗牛”、“炸金花”等方式进行赌博,每场输赢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每场抽水约2000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出借资金作为赌资,并要求参赌人员打下欠条。事后为索要出借资金,多次非法拘禁他人。
2008年,被告人谭某舞、黄某建等人为了达到垄断湘乡市毛田镇矿木交易市场的目的,多次对张某等人的运树车辆进行拦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下半年至9月份期间,被告人谭某舞、黄某建在益娄高速附属工程运送材料时发现转卖油土有利可图,遂多次至采挖现场威胁、恐吓该采挖油土出资合伙人要求与其合伙采挖,未果。2016年9月2日,被告人谭某舞、黄某建、谭某华纠集被告人付某等十余人分别驾车至毛田镇坪花村烟土牌油土采挖现场,强行采挖油土,并手持铁棍威胁、拦截刘某林、彭某常及当地村民,防止其阻拦采挖油土。
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谭某舞、黄某建等4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湘乡市、娄底市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违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雨湖区人民法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4名被告人在全面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出庭受审,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规范,秩序井然。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将择期宣判。
雨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压实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定不移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突出重点,打准打实,全面完成“涉黑涉恶案件清零”工作目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