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7月8日,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闪电出击,一个下午,成功将两涉恶案件被告的车辆扣押。
当天,执行干警接到一罚金执行案件,通过网络查询,发现两被执行人名下均存在车辆,但执行干警赶到车管所,发现被执行人颜某已在刑事判决生效,案件移送执行前将其名下车辆过户,执行干警察觉到颜某可能是恶意转移财产。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查清该财产的去向,再次赶至车管所,发现颜某将其名下的两辆小汽车均过户至其妻子名下。财产去向清楚后,执行干警联系到了颜某的妻子,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后,其表示需要时间来筹集款项缴纳罚金。为防止财产再度转移,执行干警立即将车辆予以查封,紧接着赶往车辆线索地,将车辆扣押。
随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驱车前往同案的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发现只有黄某82岁的爷爷在家,老人对于长孙的所作所为表示痛心疾首,但始终有些于心不忍,干警耐心倾听,细心做工作,最终说服了黄某的爷爷及其家人,自愿交出了黄某名下的车辆。目前车辆均已扣押并查封于醴陵市人民法院,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下一步,醴陵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除恶务尽,“打财断血”不留死角,营造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斩断黑恶势力经济源头,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