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5期(2022年第9期)-j9九游国际真人

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5期(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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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3-01-10 17:30:22 字号: | |

湖南法院简报

2022年第9期

(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5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7日

编者按: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全省法院2022年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加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等,努力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高效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现将益阳市大通湖区法院、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泸溪县法院、新田县法院经验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大通湖区法院:紧盯“四度”强化“一站式”建设

 

近年来,益阳市大通湖区法院主动融入全区基层治理工作大局,立足湖区实际,探索实践“党建 诉源治理 现代化诉讼服务”模式,“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全省法院并列第一,今年1-11月“一站式”综合考评继续排名全省并列第一。

依靠党委政府,健全保障机制,提升“一站式”建设高度。大通湖区法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突出党建引领,逐步完善诉源治理和“一站式”建设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一站式”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党组多次向区委汇报,推动将“一站式”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社会治理改革任务。区委书记多次批示并专程调研指导,区委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部署。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在区委支持下,提请将诉前调解等重要指标纳入全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大通湖区创建无讼村(社区)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强化软硬件保障。经区委同意,成立了大通湖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中心,将多元调解案件奖补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共发放奖补10万余元,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机制。同时,在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提质改造,新建成了调解室、信访室、律师值班室、文书送达室等,搭建起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

依托“一镇一审判团队”模式,延伸审判职能,提升诉源治理深度。深度结合全区实际,践行“一镇一审判团队”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一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治理力度。在四镇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由一名院领导、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定期下沉开展“问诊”式服务。开展调研走访2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550余次,“一对一”结对帮扶企业12家。二是注重凝心聚能,增强治理合力。驻镇团队加强与乡镇对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涉诉信访预警、群体事件风险评估。召开重点矛盾纠纷联席会议40余次,参与涉诉信访案件联席会议20余次,指导化解重点矛盾纠纷8件。三是强化示范带动,提升治理效能。驻镇团队开展法制宣传40余次,巡回审判10余次,零距离以案释法,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如在河坝镇芸美村公开开庭审理一件拒不缴纳土地收益金案件,判处“村霸”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共100余人参加旁听。产生良好普法效果和示范效应,促进芸美村土地收益金当年清收100余户。

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扩大解纷“朋友圈”,提升基层诉源治理力度。推动诉调对接、诉非分流、快慢分道,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有效打通多元解纷通道。一是聚焦内外赋能,提升解纷队伍素质。为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创新开展“干警夜校”,已坚持举办28期。每年联合区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覆盖全区人民调解员60余人。驻镇审判团队在四镇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活动,调解平台使用率达100%,提升了基层源头解纷队伍素质。二是依托分调裁审机制,提升解纷力度。制定诉调对接、调解速裁等机制,成立速裁团队,并聘请2名专兼职调解员负责立案阶段的诉调对接。共开展诉调对接2000余次,诉前委派调解成功案件1216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437件,速裁办结案件191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达82.45%。三是扩大解纷“朋友圈”,增强专业解纷效能。联合区妇联、民政、交警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多项多元化解机制文件,指导或委派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开展专业解纷工作,共调解案件200余起。

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司法服务温度。满足人民群众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需求,提供高效便民诉讼服务。一是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广湖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共提供“掌上能办、移动可办”司法服务事项1500余次。二是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接访”。实行来信来访登记预约机制,工作日由院领导值班接访,共办结联系群众诉求260余条,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99%以上。三是变“传统诉讼”为“智能诉讼”。采购自助服务一体机、智能云柜、诉状辅助生成机等智能化诉讼辅助设备,培训教育干警人人会用、人人爱用,让智能服务平台真正用起来、活起来,并安排专人专职导诉指引,为群众提供智能导诉服务300余次。

 

 

岳麓区法院:坚持五个“聚力”促进质效提升

 

近年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为契机,准确把握“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及时定纷止争”的职能定位,持续深化司法责任改革,2021年人均结案638件,创全省基层法院新高,以全省一类法院第三名的历史性成绩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单位。

聚力多元解纷,矛盾化解“盯源头”。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2020年以来,共诉前分流调解各类纠纷42292件、调解成功23153件,至2022年11月30日,已实现民事案件收案数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5%。一是法庭调解唱响“好声音”。创新开展金融案件诉源治理新模式,于去年底挂牌成立驻湖南金融中心金融巡回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对辖区金融民商事纠纷案件实行“调立审执”一体化运转模式,已累计诉前调解3560件。在坪塘人民法庭、莲花人民法庭设立“多元解纷调解室”,特邀律师事务所与特邀调解员共驻法庭化解纠纷。在莲花法庭试建联动联调、联防联控、联点联建“三个双联”机制,法庭辖区每年三分之一左右社区(村组)全年无讼,法庭驻地连年获评“三零”平安乡镇,莲花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于今年入选最高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二是专业解纷共谱“协奏曲”。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专项多元衔接”,与省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组织协同合作,共建全省首个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采取人民法院推送、行政机关协调、特邀调解组织接单、法官跟踪指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知产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周黑鸭”“长城葡萄酒”等一大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得以成功调解,诉前委托并全程指导的长沙高新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樟树港辣椒”商标侵权案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库。创新开展“家事纠纷专项多元衔接”,成立由妇联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心理咨询师参与的家事调解委员会,开展家事调解2365次,心理疏导300余件次,妥善处理家事纠纷861件。三是突出重点奏响“最强音”。从专业领域遴选资深人士,组成物业纠纷调解、商事纠纷调解、保险纠纷调解、医疗纠纷调解以及心理咨询团队,增强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公信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累计举办业务培训900余人次,累计指导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件。针对医疗纠纷,在湘雅附三医院、湖南航天医院等4家医院设立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官指导、司法确认“四位一体”的“医疗纠纷专项调解室”。建立“物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共诉前调解物业纠纷9256件,调解率60%以上。开展银行卡纠纷诉源治理专项行动,今年全院信用卡纠纷下降了60.27%,年度信用卡纠纷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提前完成。

聚力查明事实,实质解纷“明方向”。一是类案专审“强质量”。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案件审理类型化、审判团队专业化、法官队伍职业化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类案专审,配置22个审执团队,其中4个简案速裁团队、11个繁案审判团队、1个立案审查团队、1个少年案件专业团队、5个执行团队。设立了家事、劳动争议、侵权、建设工程、公司、融资、合同、知产、民间借贷、执行异议、保全、金融、工程机械等专门审判团队,为法官审有所专、审有所长、审有所精提供了规则遵循,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二是规范庭审“促质量”。充分发挥庭审查明事实、固定证据、质证认证作用,提高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能力,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夯实案件审理事实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坚持“穿透式审查”思维,妥善适用依职权调查取证,尽可能让事实查明工作在一审终结。用好用活实时通报制度,对上诉案件、发改案件实行周通报,对当庭裁判、庭审直播实行日通报,倒逼审判质效提升。三是完善机制“把尺度”。聚焦审判能力提升,积极组织“三优”(优秀文书、优秀案例、优秀庭审)评选活动,院领导带头开“示范庭”8场,引领审判活动规范高效。严格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完善类案检索平台和配套机制,初步形成“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6次,努力实现“简案有质量,繁案出精品”。

聚力审判管理,定纷止争“加速度”。一是排期排办“出效率”。大力推行案件排期排办制度,进一步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兼顾集约审理与均衡分案原则,在立案阶段对案件繁简分流,并排期排庭,减少了案件排期工作强度,避免了承办人员的重复工作,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鉴于该院受理案件数量巨大,审判庭使用超负荷,针对各庭室收案情况对审判庭使用规则作调整,充分发挥审判庭作用,实现一庭多用、物尽其用。二是流程监管“推进度”。制定《关于开展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坚持日提醒、周督导、月通报、季点评,加强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由审管办负责对办案流程和期限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办理进展较为缓慢的,采用适时约谈、定期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承办部门统筹办理、倒排工期,形成有办有结的良性循环,确保时时有任务、月月见成效。三是结案调度“显成效”。将结案工作抓在平时、严在经常,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防止案件积压。定期通报长期未结案件,对临期案件进行超期预警,及时公布业务部门、员额法官司法绩效排名。对问题集中、质效指标排名靠后的,由主管领导约谈,查因整改。通过明确年度、季度、月度结案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等手段推进高效均衡结案。2022年1-11月,新收案件44869件,在收案数全省第一的情况下,案件结收比跃居全市法院第一。

聚力监督制约,公正司法“严底线”。一是院庭长监督“重实效”。深入推进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强调不允许出现不受制约的特权的同时,明确院庭长对审判团队办案结果与过程、办案效率与办案质量的监管,同时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行使审判监督的权限,推动院领导“敢管、愿管、会管”,切实提高监管实效。二是制度管理“明界限”。制定《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职责规定》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制度,明确各类司法人员的职责权限,突出法官、合议庭主体地位,做到主体责任明晰化、监督责任具体化,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注重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有效激发法官潜能,促进法官查明事实工作能力提升。三是追责问责“敲警钟”。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管,今年以来,共评查案件5904件,强化评查结果运用,把评查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使承办人树牢案件办理质量意识。

聚力调查研究,能力提升“强根基”。一是强化组织“高站位”。将学术调研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推行“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法院”战略,逐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调研格局。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对调研工作召开专题会议3次以上,及时部署动员会、鼓劲会、总结会,并深度参与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为学术调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由院领导参与撰写的论文获奖达9篇次,案例获奖3篇次,其中3篇获国家级奖,9篇获省部级奖项。二是狠抓成果“高质量”。坚持把司法调研融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调研服务审判、辅助决策、促进发展的作用,50余篇学术论文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其中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一篇,先后四次获评全省法院理论研讨会组织先进单位,2021年荣获 “全国法院学术组织工作先进奖”。三是突出成果“高转化”。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案例编报与成果转化工作,达到了认识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能力不断提升的良好效果,该院审理的一起新类型破坏计算机系统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案例。2022年1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1篇案例分析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6篇案例分析参与全国评选,参评数量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

 

泸溪县法院:构建专业审判模式 提升团队办案质效

 

泸溪县法院遵循司法内在规律,立足本院实际,以“以案定团”为主要工作思路,着力从机制创新、制度规范、能力拓展上下工夫,不断优化审判组织模式,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内部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1-11月,该院收案数3387件,结案3158件,结案率达91.38%,发改率降至0.94%。

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完善1:1:1人员配备。目前,该院共有入额法官18人,法官助理22人,聘用制书记员39人,经过对辅助人员进行调配,该院业务庭室普遍形成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比例的审判组织模式。一是注重优配审判团队办案法官。坚持严格考核,把德才兼备、经验丰富、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能够胜任审判工作并承担起司法责任的法官遴选到员额内。从中挑选9名办案能力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入额法官担任审判团队负责人。同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将其他入额法官和适合办案的未入额法官在审判团队中进行适当调配,实现优势资源向审判一线集中、核心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最大限度发挥审判团队的战斗力。二是注重配齐审判团队辅助人员。近年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向社会公开招录40名司法辅助人员,经费按3.5万元/人标准,纳入财政预算。40名辅助人员全部在岗履职。三是注重明晰团队各类人员职责。按照以员额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构建模式,明确审判团队中各类人员的分工和工作职责。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庭审记录、案卷装订、文书校对、送达联络等事务性工作,法官助理主要从事审查材料、文书草撰、庭前会议、案件调解、财产保全等事务性工作,通过对辅助人员区别化分工,将法官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强化人员合理分工和团结协作,实现团队化和审判质效双提升。

去行政化,科学管理,组建4大工作团队。改变传统庭室行政化管理模式,打破业务部门限制,根据案件类别、审判业务关联性,组建了刑事执行、民商事行政、人民法庭、司法政务4大工作团队,实行团队制审理案件,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一是坚持办“样板案”。在新型工作团队组建更合理、更专业、更科学的前提下,院领导编入相应工作团队,由“管业务”、“强监督”向回归审判实践转换,推动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办案一线作为欠发达地区,该院人才储备不足,为解决部分入额法官的司法能力素质与改革后对员额法官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入额的部分年轻法官独立办案时间短、历练不够、经验不足等问题,该院着力推进审判团队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办“样板案”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高员额法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裁判文书说理、司法实证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使员额法官队伍更加精英化、专业化和职业化。二是坚持随机轮案。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分案权、审批权,去除层层请示、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法官对承办的案件依法独立审理、裁判,或者参加合议庭评议,独立发表评议意见。在实行专业团队和类案审判基础上,研究和制定轮案规则,利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在后台进行设置,将案件直接分配给办案人员,从源头上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有利于分案工作的良性运转,进一步促进司法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三是坚持全员办案。根据先期改革摸底意向,对具有审判资质且要求入额的法官,在岗位责任制中规定必须亲自办案。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于该院法官人均结案10%,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30%,合议庭负责人全年办案数不少于本合议庭平均办案数的80%。

智囊审判,放权管权,成立4个专业法官会议。成立刑事、民商事、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合议庭提供参考意见。一是规范会议程序。专业法官会议负责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合议庭提供咨询性、参考性的意见,院领导作为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并以普通法官身份参与研讨,对适用法律的理解、统一裁判的尺度发表意见,在程序上作为审委会制度的前置性会议制度发挥作用。二是规范会议配置。为确保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有序地落地生根、发挥作用,该院探索了两个层面的配置保障,一个是各审判业务庭的内勤作为本庭专业法官会议秘书,承担资料递送、会议记录、成果整理发布等工作;另一个是将院办公室作为审判业务口专业法官会议的秘书组,承担组织会议的事务性工作,尤其是提炼总结会议成果,定期发布审判指导性意见,确保法官会议制度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规范权力运行。设定8类、65项审判权力正面清单,设定6类、20项审判权力负面清单,从审判组织设置、法官设置、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规范审判权配置。严格区分审判权、建议权、决定权和管理权,院领导、团队负责人对个案办理的监督管理,只能通过提交专业法官会、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采取组织化行权的方式进行,落实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个人名义对个案进行干预,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四是规范内部监督。明确院领导、团队双负责人的审判管理职责,运用集实时监督、动态管理、数据统计于一体的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员全程案件质量效率监管。院、庭长除了规定的几类案件外,不再单独听取合议庭关于个案情况的汇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直接办案,不仅审判监督管理的方式得到转变,审判监督管理的内容上也逐步实现从个案研讨到全局态势管控研判的转变。五是规范成果运用。对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过的案件,将会议记录装入副卷备查。在案件评查中,专业法官会议记录与合议庭评议、复议笔录,均作为评价合议质量的重要参考。定期对研讨的类型化问题进行整理,及时将具有普适价值的内容形成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文件在本院共享,供员额法官参考,有效统一裁判尺度。

 

新田县法院:聚焦“三个一” 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

 

近年来,新田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三个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地见效,2022年1至10月,全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3.43%,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全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并在全省立案信访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聚焦“一中心”建设,强化诉讼便民多元服务。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安排法官轮流值班,向当事人介绍诉前调解流程、优点和效果,通过主动释明、评估诉讼风险的方式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主张诉求,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并设置律师工作室、法律援助值班室等,邀请20余名律师坐班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围绕立案登记、诉讼退费等十个方面出台诉讼服务“十项承诺”,推行双休日诉讼服务值班工作制度,开通网上预约和跨域立案服务,畅通立案登记渠道。2022年立案2258件,网上立案与跨域立案共230件,文书送达51168份。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大小、难易程度等采取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的“三大分流”机制,实现纠纷科学分流、过滤化解。

聚焦“一体化”推进,促进源头治理多面融合。搭建源头治理平台,将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根据辖区内涉诉纠纷分布情况、主要类型及成因,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工业园、交管大队等单位挂牌设立17个诉源治理工作站,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到站开展法律咨询、纠纷分流、联系村组(社区)、调解指导、诉调对接等工作,一体推动辖区诉源治理步入集约化联动新阶段。诉源治理工作站成立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395件,成功调处率达92.5%。推行“法院 ”模式,与妇联、司法、人社、民政等部门有机衔接,搭建“三调联动”平台,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最大限度整合解纷资源。2022年,委派调解民事案件1055余次,妥善化解纠纷812件,调解成功率达84.58%,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期限2.39天。

聚焦“一站式”对接,提升诉源治理多维效能。加强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与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的对接,打造专业化音视频调解室,推进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证据交换、在线审判、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在线解纷服务。近三年来,在线音视频调解1713件,占比68.38%。组建3个诉前调解组、2个速裁团队和4个繁案审判团队,分别负责案件分流、诉前事务性工作、诉前调解、简单案件审理和复杂案件审理,形成“调解先行、诉调对接、快审快结”的工作模式,做到抓前端、治未病,提升诉前解纠质效。2022年,调解组及速裁团队成功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99件,占全院结案比的23.73%。其中,速裁团队办结民商事案件514件,平均审理周期28天,实现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少精力解决矛盾纠纷。大力开展“两走三服务四提升”活动,推动“法官走出去”,全院9个审判团队深入乡镇(街道)、企业调纠131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2个,促使法院和法庭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司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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