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5月25日、26日下午,浏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董怀国走进浏阳市柏加中学,为该校七、八年级学生及家长送上了连续两天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中,董怀国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法律规定的家庭教育责任等方面,结合我市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等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阐释了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强调家庭教育责任、规范家庭教育方法的重要意义,同时也留给家长们一个思考的空间: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我是否做到了自己应该要做的?
“案件本身对我的触动很大,案件审判后产生的社会影响,也让我很是期待。”董怀国全程参与了浏阳首张家庭教育指导令相关案件的陪审,也尽力通过媒体报道和评论的方式,扩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他表示,一个好的判例,能充分发挥法律效能,敦促各方依法尽责,依法维权,有利于良好社会秩序建立。
审判在庭上,效果到社会。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陪审员董怀国不仅忠实的履行着陪审员的职责,还一直致力于法治宣传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会注重挖掘他陪审过的良好判例的教育示范意义,到社区、到学校、到单位进行宣讲,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多重角色身份。谁执法谁普法,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持续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助力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