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6月5日上午,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娄底市中院与娄星区法院通过现场宣传及座谈会的形式,联合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两级法院工作人员通过设立环保法律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娄底市涉环保地方性法规汇总》、《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组织群众在“美丽中国、秀丽娄底,我们在行动”宣传板上签名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科普知识进行面对面深入宣讲,给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耐心倾听他们对法院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结合环境审判实际,呼吁大家从思想上重视环境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现场宣传活动结束后,两级法院组织在华菱涟钢双菱大厦召开主题为“正确认识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的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湖南省人大代表杨柳,娄底市政协委员周斌以及涟钢法务部、涟钢安全环保部及部分子企业的主要领导参加。座谈会上,大家踊跃发言,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对两级法院的邀请表示感谢,同时反映了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深感企业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要做环境保护的建设者和推动者,加大环保宣传和环保投入。随后与会代表展示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已经取得的成效,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以及在具体的环境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表达了希望法院加大送法进企业力度的愿望。
会议最后,娄底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自卫作总结发言,他指出,一是企业应当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不能先污染后治理,或者边污染边治理。二是在先进理念的指导下,采取切实的行动措施。三是共同追求最好的效果,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