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此次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分析形势任务,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抓手。
研讨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调动队伍积极性、提升审判质量,仅靠教育、觉悟是不够的,必须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设置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案-件比”等指标,重在引导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研讨班指出,“案-件比”是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案”就是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案,“件”就是“案”在法院办理期间,经历若干程序,司法管理统计的“案件”。最优的“案-件比”是1︰1,老百姓的一个“案子”,进入诉讼程序后一审案结事了,办案质效最高。设置“案-件比”作为评价指标,就是要引导各级法院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研讨班强调,指标体系执行中要把握好几点:坚持实事求是,指标体系总体全国统一,各级法院、各个法院在全国法院统一设定的指标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本院实际完善相关指标。坚持动态管理。实行新的指标体系,开始阶段指标设置相对多一些、具体一些,主要是发挥引领、规范作用,之后会作调整优化,经历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坚决防止造假,为防止唯指标、数据论英雄,大部分指标设置了“合理区间/参考区间”,目的就是杜绝违背司法规律的层层加码、盲目追高、数据造假等“反管理”现象。对于已经“做起来”、指标达到合理区间的,就不再强化督导,而是引领做更重“质”的工作,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质量、效果上。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
研讨班强调,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根本是要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要健全院庭长办案考核机制。院庭长办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不能随机分案,而要重点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要完善院庭长办案通报机制,既要公开办案数量,更要公开类型、方式、质效等。要用好考评结果,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必须把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员额制不是“铁帽子”,考评不合格的,该退额的要及时调整岗位。
研讨班指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队伍绩效考核机制,实现指标设计初衷,根本在党组,在党组书记、分管院领导和各庭室局“一把手”。考评在全院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考的是分管院领导的责任落实;在庭室局内部考的才是每名干警。绩效考核能不能做实,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敢抓善管的智慧,这是对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的直接检验。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队伍绩效考核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
研讨班强调,各级法院党组要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把三个素质建设融入到考评体系中,党建工作、“三个规定”如实填报等都要在考评中充分体现,把一体融合推进的理念融入科学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政治素质建设是统领,要切防形式主义、空喊口号,要看是否融入审判执行、形成行动自觉,要看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否落到了实处。业务素质建设要有政治灵魂、紧跟时代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要落实严管就是厚爱,通过严管做到不敢腐、做实不能腐、做深不想腐。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研讨班强调,要把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作为检验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的试金石。如实填报“三个规定”是严肃的政治要求,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抓审判队伍建设、惩防司法腐败,必须从严从实抓好“三个规定”填报,要坚持从政治上认识这项工作,持续抓好巩固、深化、落实、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