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12月13日上午8点,岳阳中院组织实施的对被执行人岳阳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强制腾房行动正式启动。执行现场,百余名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岳阳市原华天大酒店的一楼门厅,对该栋大楼内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清点、封存相关物品及设备后,将相关楼层移交申请执行人。
2005年及2013年间,岳阳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先后与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分行(下称农行岳阳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阳分行(下称农发行岳阳分行)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楼层、设备、租金等进行了约定。但因诸多原因,岳阳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一直没能如期交付租金,至农行岳阳分行、农发行岳阳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止,岳阳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已拖欠租金合计逾1000万元。2015年,岳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管理局(下称岳阳市人社局)就该公司拖欠酒店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300余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迟迟未能自动履行。农行岳阳分行、农发行岳阳分行、岳阳市人社局相继向岳阳中院、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林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当天,公安、120急救中心、消防等部门协助法院强制腾房,公证机关现场公证,行动到下午近5点结束。岳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到现场见证执行行动。
岳阳中院官方抖音号现场进行了播报,视频点击量近1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