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细致审查、精准突破、耐心调解,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五天内结案五件,申请执行金额大部分到位, 申请执行人非常满意。
原告游某与邹某是夫妻,他们俩分别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同一被告湖南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冷水江法院经审理后,分别判决被告偿付原告游某十四万余元和原告邹某十一万余元。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 冷水江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湖南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五万余元付给申请执行人邹某,并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湖南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两处房产;但是,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处房产后,案外人郑某与案外人冯某夫妇立即分别向冷水江法院依法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理由都是查封的房产已在查封前出售给了案外人, 案外人均已付清全部房款,并收房入住, 案外人郑某与案外人冯某夫妇均向法院提交了比较充分的证据。至此,该两处房产依法不能评估拍卖,而被执行人湖南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上再无任何存款,两个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如何找到两案的突破口,成为了执行干警的难题!冷水江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的法官们也为该两案能否执行到位担心!
于是,在案外人郑某与案外人冯某夫妇提出的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过程中,合议庭成员仔细查阅案外人所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一边审查异议是否合法有据,一边细心查找执行线索。终于在案外人所提交的支付购房款依据中发现了异常,案外人向被执行人湖南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购房款没有付至该公司的账户中,而是转账支付到了个人的银行账户中,根据办案经验,合议庭成员判断很可能是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公款私存。随后, 围绕该执行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代替被执行人接收购房款的账户的开户人是被执行人湖南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钟某,银行账户明细也显示钟某的账户多次为被执行人收款与付款,于是,负责执行实施的干警便马上冻结了钟某账户中的存款。
冻结后,钟某也提出执行异议。冷水江法院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的法官便趁机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反复做钟某的思想工作,并通过钟某及其同事做被执行人的工作, 被执行人终于答应先付清申请执行人邹某的欠款,并同时偿还申请执行人游某一半款项,余下的款项从2019年3月开始每月偿还一万元,直至还清所有款项为止,另外还对余款的按时支付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游某与邹某夫妇俩对此调解意见非常满意,同意在收到被执行人的还款后立即申请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两处房屋的查封,并申请解除对钟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大功告成,法官们愉快地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拟好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顺利收到还款,法院立即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两处房屋的查封及对钟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案外人郑某、案外人冯某夫妇与案外人钟某均撤回执行异议请求。至此,两个执行实施案件与三个执行异议案件全部办结。
2018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年,冷水江法院的所有执行法官与干警群策群力,夜以继日,一直奔跑在执行路上!今后,他们将继续为“解决执行难”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