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在外躲债近10年,前不久,再次回到故土张家界,杨军百感交集。
2009年,因开店缺钱,杨军向小姨吴欣借款15.4万元。因无力还债,和原配离婚后奔走他乡。
2012年,吴欣将杨军诉至永定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杨军偿还借款等共计1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军拒不还债,再无音讯。
几年前,杨军在深圳和江苏女孩赵丽再婚生子。
今年年初,法院将杨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赵丽才得知此事。
在赵丽心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人诚信第一,“我相信浪子回头,结婚多年,他再没赌博,但我感觉他有心事。只有还了钱,他才能坦荡回家。”
赵丽把这些年打工积蓄都拿出来,再找娘家亲友借了点,想一次性还清债务,“不希望孩子觉得父亲失信。”
凑齐钱后,赵丽主动联系法院出面协调,取得小姨谅解。
“14万不算小数目,我办案20多年,头一次遇到,再婚妻子主动替夫还婚前欠债。”承办执行员宋宏学被赵丽的诚心打动,连日翻阅案卷,记录案件要点,做吴欣思想工作。
8月6日,赵丽独自带着14万多元现金来到法院,替夫还债,执结此案。
“从没逼他还债,外甥媳妇却主动还钱。”吴欣紧紧抱着赵丽,湿了眼眶。
去年,永定区法院执结一案,80后女孩李芳打工8年,替父还债45万,感人至深。
李芳的故事,在全省法院广为流传,搬上永定法院年初晚会舞台。
“以李芳为标杆,今年来,多名家属主动替失信被执行人还债。”永定区法院院长彭军说,“我们法院执行绩效在全省并不突出,但每一名执行干警都拼出一百分的努力,只为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将申请人‘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文中涉案当事人为化名)